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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经费使用办法  

1.总则

1)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以下简称经费)的使用必须服从于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2)经费的使用必须服务于建设开放式实验室。

3)经费的使用不必遵循平均原则,对于学科发展的重要研究方向、实验室重点投入。

4)经费购买的设备归属实验室。

2.申请

1)申请使用经费人必须填写“建设经费投入使用申请书”,说明经费要建设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及对本科建设发展的意义;经费投入使用的总目标、内容和规划;申请经费额;经费投入使用后的验收条件。

2)申请使用经费人“建设经费投入使用申请书”的申请人不少于3人,且必须为在册教工。

3)经费投入使用的验收条件含:论文,承担或完成的课题,培养研究生,仪器设备的开放度等。

4)“建设经费投入使用申请书”在研究室同意后由实验室审批。会议程序是:申请人报告,答辩,学术委员会决议。实验室审批的方式是:实验室主任按年度提出预算,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在实验室经费中拨付。

5)填任务书

3.验收

1)经费申请人向实验室提交“经费投入使用总结报告”

2)实验室验收的方式是: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召开“经费投入使用验收会”,会议程序是申请人报告,答辩,学术委员会决议。

4.奖惩

奖惩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研究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