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时间: 2018-11-05 浏览次数: 146

 

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修订稿)

 

    为了规范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利用与管理,有序实施重点实验室的对外开放与交流,特制定《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修订稿)。

一、项目申请与管理

1、江西师范大学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符合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年度研究重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前景的项目,以及具有较强研究能力的科技人员来室(在室)开展研究工作。

2、基金项目类型包括普通基金和主任基金两种。普通基金申请时间为每年121日至1231。主任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错过申报时间,而又十分重要的项目。主任基金申报时间为全年有效。资助类别包括部分资助和全额资助。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1万元(原则上为捌仟元),研究时限一般不少于2年。

3、申请基金项目的成果类型及基本要求:

1)普通基金成果类型为:至少一篇SCI期刊论文,及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一项;或者二篇SCI期刊论文;或者一篇SCI期刊论文,国家发明专利申请一项。

2)主任基金成果类型为:至少一篇SCI期刊论文。

3)面向研究生、本科生的专项项目为:研究期间,项目组主要成员(指专业硕士或本科生)必须不少于一次参加省部级以上本开放基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并获二等奖以上(以政府公章为准),结题时原则上需要具有本专业背景的授权专利、专业学术论文或实际可展示的作品(三项至少满足一项);学术型硕士至少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A类期刊论文。

4、凡拟申请开放基金来室工作的科技人员,可向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课题申请书或来室工作申请书,申请书可向重点实验室索取。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室主任批准后,即可获得资助。来室工作申请经分室领导签署意见,室主任批准,即可入室工作,并享受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5、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按重点实验室科研财务管理程序进行。对于基金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实验室主任有权调整或停发资助金额。

6、基金资助项目,其成果、论文、专利、著作等,均必须标注“江西师范大学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字样。成果评价、论文、专利、论著按贡献大小排列署名。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其成果一般属于重点实验室(自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可享有部分知识产权)。基金部分资助项目,其成果由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及其他资助单位共享。

申请者是江西师范大学的,在成果署名单位必须加上“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英文为“Jiangxi Key Laboratory of Photoelectronics & Telecommunication”。同时唯一注明获得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实验室优先资助自带项目及部分经费来室合作研究项目,以及硕士生、博士生来室完成的论文项目。

二、项目经费管理

1、课题实行基金制。基金一次核定,分期报账:第一年可报销总经费的30%,其它部分待结题后报销。

2、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在本实验室开展工作所需的实验费、资料费、论文发表费用、学术活动费、调研费、差旅费、生活补贴费以及少量的协作费等。研究者的工资仍由本人所在单位支付。

3、课题基金的使用方法:

      (1) 课题基金原则上在本实验室内使用,不下拨至申请人单位。

      (2) 实验室确实无力解决的特殊小型设备和原材料,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经本室批准,可以外协,凭票在本室结帐。课题结束时,其所购小型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

      (3) 本实验室经费每年核算一次。如课题结束后经费有余,结余经费由实验室收回

三、项目立项评审

详见《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科研基金立项评审细则》

四、项目结题管理

完成了申请书的相关研究内容,实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达到申请基金项目的成果类型及基本要求,可向实验室提出结题申请,填写相应的结题表。受理结题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

开放课题完成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装订成册):

1、研究工作结题报告;

2、已发表(或已接受的)学术论文、专利等复印件;

3、已发表论文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目录清单。

4、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或按协议分享),成果鉴定和报奖由本实验室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办理。如申请专利,按专利法有关规定办理。

5 开放课题完成的书面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和研究报告,归本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

本条例由江西师范大学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位:江西师范大学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

    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

邮政编码:330022

人:吴峰星

联系电话:0791-88120247